近日,由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在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发国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过失犯罪认定、证据标准把握等实务问题,具有较强的法治教育意义。作为主办检察官,李发国检察长严格落实亲历性办案要求,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即全程实质参与,以实际行动压实司法责任制,在庭审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履职,有力指控犯罪。同时,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领导干部过硬的业务素养与履职能力。

检察长带头办理关系民生案件,既压实了司法责任制,以“头雁效应”示范引领全院干警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推动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跟进、提质增效”的良好办案氛围,更是深入落实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化“执法办案质效攻坚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省、市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以“每案必检”“两案两专研习制”“优化刑事案件质量”等为抓手,紧盯案件质量关键节点,坚持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办影响案,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推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