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写的11000元借条,都三年了,你还是一分钱没有给我,我的娃娃还在上学,我现在经济困难,今天你必须把钱还我。”“你说的利息已经算进去了,你又重新计算利息我不认。”这是发生在县法院调解室的一幕。
为保护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受瓜州县人民法院邀请,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参与了一场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看到这一幕,前来参与调解的检察官更是清楚的意识到,这场调解不仅仅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更是一位母亲的希望。

检察官与法官在认真聆听双方的陈述后,事件经过逐步清晰:王某与罗某(张某的丈夫)有借贷往来。不久后,罗某去世,张某一人抚养孩子罗某昊,因经济困难,张某找到王某要求还款。双方核算数额后,王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但未及时还款。近几年间,张某向王某多次催还无果,最终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化解矛盾,检察官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平和协商解决问题,考虑到王某的现实经济状况,张某同意减少欠款利息,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支付9900元,案结事了。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调解各类民事纠纷,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检察官说道,“欠款纠纷进入检察监督环节后,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全程跟踪监督;对于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检察机关将予以重点监督、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