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对于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被告人赵某、李某、王某依法提起公诉,这是今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以来,由我院起诉的首例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赵某通过聊天软件接触到销售“性保健品”的商家,在明知对方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以及相关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高额利润,利用下线被告人李某、被告人王某添加多地成人用品店店主的联系方式,向其推销、销售“性保健品”。经过鉴定,被告人销售的“性保健品”中违法添加有西地那非成分。
西地那非又名万艾可,是一种经国家许可才能销售的处方药物,未经医生诊断而擅自服用,可能产生头痛、鼻塞及视觉异常等不良反应,严重的会引起过敏,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早在2012年就将西地那非列入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销售添加了西地那非成分的“性保健品”,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年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性保健品”领域内呈现高发态势,全国各地都查处有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虚构的批准文号,降低消费者的警惕;利用“纯天然中药提取”、“草本精华”,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均可服用的包装,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利用网络聊天平台添加客户,推销“性保健品”,经销商之间互不相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利用快递物流运送和收款,进、销货渠道隐蔽不易被发觉,增加侦破的难度。
检察官在此提醒:国家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声称有关功能的通知》,就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声称具有壮阳、改善性功能的行为做出明文要求。我国并未审批过任何一种“性保健品”,广大消费者在面对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遵从医嘱;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应通过正规网络平台或实体药店购买,查询包装上所标识的批准文号是否确实存在,认准保健食品标志等,切莫贪图蝇头小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在不正规商家处购买保健食品。同时我们鼓励广大市民在发现有商家销售“性保健品”时,积极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相关线索。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关注涉及保健食品和食品安全的案件,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全、干净的“餐桌”,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