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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秀荣被评为
2021年度助推酒泉监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先进人物

5月11日,酒泉监狱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推进会暨表彰大会,会议上宣读了《中共甘肃省酒泉监狱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获得全国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社会公众人物、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秀荣被评为2021年度助推酒泉监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先进人物。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2021年9月到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任职以来,她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检察工作“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方针,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她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亲情、友情和法律之间,她时刻警醒自己,始终心怀法治信仰和职业信念,在平凡的岗位上一直保持着初入政法系统的那份执着和初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工作中,她能深钻检察业务,狠抓案件质量,强化证据审核审查,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遇到困难,用智慧和勇气迎接挑战,带领检察干警勇敢闯过每一关。

正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份艰辛,换来了一串串熠熠闪光的荣誉:被酒泉市委、市妇联等单位授予“贤妻”荣誉称号,被酒泉市妇联授予“全市优秀家庭成员”荣誉称号,被酒泉市委、市政府评为“双联行动”先进个人、首届文博会先进个人,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办案能手”“全省办案标兵”。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四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20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2年2月被评为全市政法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