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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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检察:取保候审非“免罪金牌”,以试法者终食“苦果”

时间:2025-11-21 18:08:10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赵旭东 点击数:


从吞食铁丝换取“自由身”,到亲手来一纸“逮捕令”。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上演了这样一幕令人唏嘘的法治“现形记”。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用亲身经历证明:取保候审这座“考验桥”,有人能走向新生,也有人亲手将其践踏,再次违法犯罪,被法律严惩。

案情回顾:从“耍小聪明”到“罪加一等”

犯罪嫌疑人艾某因涉嫌多次盗窃,为逃避可能到来的法律制裁,他竟预先采取吞食铁丝的危险方式自伤自残,企图以此作为其一旦到案后,换取特殊处理的“筹码”。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鉴于其体内存有异物,不适宜继续羁押,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其予以取保候审。然而,这并未让艾某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反而将其视为法律的“宽容”与“漏洞”。在取保候审期间,艾某无视法律规定,再次实施新的盗窃行为,不仅侵害社会安宁,更公然挑衅司法权威。

检察机关行动:从宽严相济到依法严惩

相关情况被迅速反馈至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后认为,艾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违法行为,充分表明其社会危险性依然存在,且具有反复实施犯罪的现实可能性,已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艾某决定逮捕。目前,艾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从严惩处。

检察官释法:取保候审不等于“恢复自由”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是法律给予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的一份基于信任的“考验”,其设立初衷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取保候审绝不意味着“恢复自由”或“案件了结”,更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我们正告所有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涉案人员:务必敬畏法律,珍惜机会,严格遵守规定,真诚改过自新。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本案是一堂关于强制措施制度的警示课,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规范适用各种强制措施,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