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制定并印发了《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协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第二检察部牵头抓总,与刑检、案管部门达成共识,规定了监督重点、工作流程、协作配合等方面。各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的,均通过案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统一办理,实行统一归口办理、一个窗口对外。同时出台办案指引,明确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及反馈等办案规则,指导案件办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通过构建“内部机制+办案指引”工作格局,协同履职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实施意见》为依托,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强化内外联动,通过“不起诉+检察意见”监督模式,凝聚“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合力,消除行刑衔接“真空地带”,确保行刑反向衔接“无缝对接”,罚当其错、不枉不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