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网络销售假烟团伙吴某某、黄某某等四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一人被行政处罚,一条跨省假烟售卖链条被斩断。
2021年底,瓜州县烟草专卖局向公安机关举报:一名瓜州籍女子通过网络购买假冒伪劣卷烟后在本地销售,涉案价值7万余元。而随着公安机关进一步向假烟销售链上游追溯,一个五人团伙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分工明确,一人提供启动资金,一人负责购进假冒卷烟并接单,一人负责打包、跑腿,一名快递员负责运送寄递,一名身患重症的“取款手”负责将售烟款取现。就是这样一个小小团伙,假烟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十一个省、市,涉案金额310余万元。
案发后,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尤其对异地抓捕、地域管辖、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行刑衔接、检警协作形成打击治理合力,为案件的侦破、起诉、审判打下了坚实基础。
接下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酒泉市人民检察院、酒泉市公安局、酒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建立的卷烟打假打私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贩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经营卷烟行为,深化“打团伙、破网络、抓主犯、断链条”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