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一起贩毒案公开庭审;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秀荣出庭支持公诉,8名本院员额检察官、部分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跟庭评议,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为积极探索新时代背景下践行司法办案新理念、新常态迈出了坚实步伐。

庭审前,张秀荣认真细致地审查了案卷,对证据材料及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进行认真审查。


庭审中,张秀荣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证据材料。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意见、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既充分履行了公诉职能,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践行高检院“为人民司法”在个案中的体现,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最高检司法责任制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为推动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进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