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驾驶证吗?保证交警查不出!”
“办理证件,顺丰包邮,全国接单”
“搞笑证书”“某某图文”“图文定制”“不用问有没有,能看见就是有的”

近年来,随着电商的发展,网上非法买卖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黑色利益链日渐形成,这些黑色利益链的“叫卖者”抓住买家求证心切、贪图方便的心理,通过向微信群、朋友圈、购物网站发广告的方式拉拢客户,以3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自己制作的虚假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并为制售的假证提供可查询验证真伪的“售后服务”。
【检察官提醒】
“三假”为何屡打不尽?有需求才有市场,一些人只知道制作和出售假证违法,却不知购买和使用假证也是违法的。检察官在此提醒,请大家心中拉起警戒线,充分认识“三假”的危害性,不要以身试法。同时要擦亮双眼,提升识假防假打假的意识和能力,防止被“三假”蒙骗。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