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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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检察:全程监督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纪实

时间:2022-12-15 18:23:46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贺伟刚 点击数:

何某某、盛某某等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在检察机关层层跟进监督下,历时三年,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犯罪分子均被判处刑罚。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级督办案件,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案件的成功办理对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打击破坏文物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瓜州县作为古代丝绸之路连接中原和西域的重要商贾重镇,数千年来,留下了大量历史文化古迹,对研究古代瓜州社会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该案犯罪团伙流窜至瓜州后,盗掘了潘家庄古城遗址等七处古迹,并将盗掘出的文物进行倒卖。该案案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该案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行为,保护文化遗产,先后对39人提起公诉,11人提起公益诉讼,追回文物13件,挽回损失8万余元。

合力介入侦查 提前问诊把脉 明确办案方向

由于该案系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且分散在瓜州、广西、江西等多地,侦办难度十分巨大。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类案件在瓜州县域内系少发案件,办案人员经验缺乏。对此,瓜州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靠前指挥,抽调本院刑事、民事、公益诉讼部门骨干力量成立办案组,形成打击犯罪的检察合力。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与办案人沟通,充分审查证据,吃透案情。通过查阅法律、典型案例,为法律适用提供参考。通过积极请示上级部门,请教文物保护部门,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适用、文物保护等疑难问题。检察机关介入案件后,联合公安机关、文物保护部门对被盗掘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实地走访、勘查,全程监督文物鉴定。并多次召集检、警双方主管领导、办案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定性、调查取证、适用法律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明确的侦查方向,积极引导其侦查取证,为以后案件侦破、起诉、审判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犯罪 形成有力震慑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团伙成员众多,现到案的人员仅为本地犯罪分子,且主犯反侦察意识强,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其他主要犯罪分子分散在广西、江西等地,若不及时抓捕,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的风险。为有效指控犯罪,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沟通后,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8份,指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公安机关经侦查,先后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案件829人。针对该案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检察机关统筹协调办案力量,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多次召集检察官联系会议、提请检委会等方式就案件定性、逮捕必要性等问题研究讨论,先后对82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追捕漏犯10人。公诉阶段,检察机关先后以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提起公诉629人,经法院审理,均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抽丝剥茧 紧追文物流向 助力文物保护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盗掘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均没有盗掘出文物,但是犯罪分子供述称有人盗掘出了文物,且该犯罪团伙先后多批次从外省联系人员前来到瓜州盗墓。承办检察官断定,该犯罪团伙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尚未发现。经过再次梳理证据,承办检察官从犯罪分子手机勘验数据中发现疑似文物照片。经综合全案证据线索,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线索移交函》,要求公安机关对该倒卖文物线索进行核查。经侦查,发现盛某某等人还在瓜州县梁湖乡岷州村东侧戈壁滩古墓葬中,盗掘出铜骆驼、铜马等文物,并进行倒卖。为了竟快追回文物,检察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详细列出侦查内容,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机关经审理,先后以涉嫌倒卖文物罪对2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211人提起公诉,成功追回被倒卖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9件,一般文物1件。同时检察机关对盗掘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1人,为国家挽回损失8万余元实现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保证被破坏文物得以有效、专业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