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风景汇聚 > 正文
风景汇聚

瓜州检察:司法救助帮“未”纾困保权益

时间:2022-10-11 17:47:13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王振军 点击数:

2022年10月11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秀荣向两起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9.32万元。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其母亲,两位母亲为照顾未成年人子女常年靠打工维持生活,案件成功办理既救助了未成年人也缓解了两位母亲的生活经济压力,解了燃眉之急。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检察监督中认为这两起正在执行的案件因被执行人生活困难,不能完全支付抚养费造成未成年人生活困难可以予以司法救助。对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进一步审查后发现,其中一人为高二在读,而另一人为高三在读,对她们进行救助既能解决经济困难又能让她们感受到社会温度,继续学业,符合司法救助标准。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通过实地走访、向所在村组社区了解生活情况,主动联系两名监护人向其说明可以获得司法救助金的可能性,形成完整的案卷后向当地政法委申报了司法救助金。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一是彰显了检察机关主动履职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践行未成人全方位保护理念,也是保障困难妇女权益的有力实践。二是体现了检察机关灵活多样的履职能力,检察业务各有分工也能互相补充,这两起案件的线索共享正是突破各业务互通信息的有力证明。

下一步,我院干警经继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和未成人保护,困难妇女权益保护结合起来,努力做好“办一案影响一片”,做到司法救助案效果最优,成果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