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 > 正文
公益诉讼

速来围观,成绩单来了!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侧记

时间:2023-11-17 11:07:32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王海蓉 点击数:

“截止目前,共办理涉及乡村振兴公益诉讼案件25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等23亩;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等4000余吨;清理被非法占用河道1000余米;督促行政机关查处、没收过期食品违法所得10万余元;追缴相关乡镇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7万余元......”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县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时说到。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今年以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紧盯农村“居”“食”“耕”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服务,奏响乡村振兴“三部曲”。

一、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每逢春耕时节,在田间地头就有不少农户露天焚烧收割后留下的秸秆及沟渠中的杂草,浓烟滚滚、火苗四窜,殊不知焚烧秸秆极易引起火灾,而且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今年3月,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外出检查时发现大部分乡镇普遍存在此类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最终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建议对农作物秸秆采用粉碎还田、秸秆堆肥、秸秆覆盖等方式提高秸秆综合循环利用率,解决了秸秆焚烧治理难题。

“怎么这么大一个坑呀?还有这么多垃圾?这是垃圾填埋场吗?”随着检察官的疑问,一大片倾倒在深坑内的生产生活垃圾映入眼帘:在某热力厂北侧的一个深坑内,倾倒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倾倒的垃圾严重危及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瓜州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4000余吨。经后期跟踪回访,地貌已经恢复,垃圾也已清理干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效果明显,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积极保障农产品质量,守护百姓种业安全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种子安全事关农业增收、农民增产、农村稳定大局。瓜州县作为农业生产大县,建有高效制种基地2个,全县农作物制种生产基地已初具规模,制种产业覆盖7个乡镇25个村落。但近年来,部分乡镇种子经销商销售未经备案和授权的种子。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要求限期整改,健全和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企业进行培训,提高行业法治意识,做到了从源头确保种业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精准保护国有财产

“你们何时能够缴清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我们计划于本月17日之前缴清费用。”这是在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中双方的对话。瓜州县位于荒漠戈壁风沙区,地理位置特殊,生态环境脆弱,易发生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关系我县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水土保持补偿费既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专项资金,也是国有财产的组成部分。今年9月,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部分乡镇企业存在未依法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随即向县水务局调取2022年以来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清单,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案件线索3件,以诉前磋商和发出检察建议相结合的方式,成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缴清水土保持补偿费7万余元,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

四、以法筑基守护历史,撑起乡村文物“保护伞”

瓜州县域文物遗址众多,辖区内有464处不可移动文物,世界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10处,省级文物保护13处,市级文物保护1处,县级文物保护294处。仲夏时节,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进行文物保护专项检查时发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破城子遗址周围围栏损坏无人管理且无相关保护标识,游客随意进出,更有甚者肆意攀爬踩踏,对国有文物造成严重破坏。破城子遗址始建于汉武帝时期,即汉广至县置所,隋唐置常乐县,因其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文物保护工作刻不容缓,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该案线索立案调查,针对遗址所在乡镇和文体广局在日常监管、巡查、维护等方面疏于管理、怠于履职的问题,第一时间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商,共同探讨乡村文物保护途径。经过磋商,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和管护。

五、关注舌尖上的安全,筑牢乡村食品安全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今年5月,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乡镇的商店、粮油店、超市等场所存在销售过期食品、散装食品未采取防尘遮挡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的问题。为筑牢乡村食品安全底线,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后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经营者和消费者培养食品安全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回复,查处、没收了过期食品违法所得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