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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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做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1-03-15 15:28: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12月,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马某某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且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