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瓜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杨某超盗窃案获有罪判决,被告人杨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杨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