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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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强素能 评议互鉴促提升 ——酒泉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时间:2026-05-29 15:29:08 来源:  作者:张丽娟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5月27日酒泉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骨干齐聚瓜州,对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重伤刑事案件开展庭审评议活动,以观促学、以评促改,全面提升公诉队伍实战履职能力

听庭:直击庭审现场,检验出庭“功夫”

本案特征典型、争议焦点清晰,是一起极具代表性的过失致人重伤案件,核心难点集中关键问题:一是行为定性争议,涉案行为究竟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还是属于无需担责的意外事件;二是因果关系认定,行为人是否违反法定注意义务、该违规行为与被害人重伤结果是否存在直接法律关联。多重争议交织叠加,对公诉人的证据研判、法律适用、庭审临场应变等综合履职能力,提出了极高考验。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严格依托出庭预案,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法律依据,围绕案件定性、因果关系、量刑情节等核心要点,规范开展举证、质证工作,条理清晰发表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公诉意见,充分展现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和稳健的庭审驾驭能力。

评议:直面问题短板,开出提升“良方”

庭审结束后,评议小组从讯问技巧、文书规范、举证质证等维度进行了深入点评。一致认为,本案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文书制作规范、庭审举止得体、应变能力突出、释法说理庭审教育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的专业担当。同时,评议小组也针对部分细节提出了优化建议,如讯问环节可围绕主观过失方面多增设具体问题;举证顺序可进一步优化;法庭辩论需紧扣庭审焦点,面对辩方多项质证意见,公诉人应精准识别核心争议、聚焦关键辩点回应整场评议开门见山、直指问题,现场氛围严肃热烈,为今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此次出庭支持公诉暨观摩评议活动取得“评议—反馈—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效果,有力推动了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下一步酒泉检察机关将全面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要求,以“每案必检”“两案两专研习制”“优化刑事案件质量”为抓手,紧盯案件质量关键节点,不断提升刑事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