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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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未检 | 一场特殊“谈心”:为“问题家庭”注入法治养分,让亲职教育唤醒缺失的爱

时间:2026-02-28 09:16:17 来源:  作者:郭婧文 点击数:

初春的微风依然伴着寒意,但未检讯问室里却多了几分暖意。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正在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进行讯问。依照法律规定,小明的母亲也坐在一旁,神情复杂——有焦虑,有自责,也有几分不知所措。讯问程序按部就班地推进,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小明告知其诉讼权利,用温和而不失坚定的语气问清每一个案件细节。但更让检察官在意的是,小明与母亲之间若有若无的距离感。


案件事实查清了,法律程序走完了,按理说,这份笔录可以画上句号。但检察官没有止步,开启了一场特殊的“谈心”。“来,咱们再聊一会儿。”合上笔录,检察官将小明父母请到一旁,语气像拉家常一样自然,没有照本宣科,没有空谈道理,而是从小明这个具体的孩子说起,从他成长的点点滴滴,谈到青春期那些让父母头疼的“叛逆”,再慢慢落到这个家庭在教育方式上的困惑与疏漏。


“孩子走上这一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说,“我知道你们做父母的,其实也很不容易。”一句话,让小明的母亲红了眼眶。接下来,检察官结合本案情况,以案释法,让父母明白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法律后果,更让他们意识到——家庭监护的失当、教育方式的不当,往往是孩子走向歧途的隐秘推手。但检察官没有止于指出问题,而是用专业的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和他们探讨:

青春期的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怎么说,孩子才愿意听?

怎么管,才能既立规矩又不伤感情?

怎样给予关爱,才能让孩子感受到支持,而不是控制?

谈话室里,没有说教,只有交流;没有指责,只有共情。检察官既严肃地指出了父母在监管教育中的疏漏与责任,又为他们描绘了一个可及的未来——一个温暖、支持、有规则感的家庭环境,能怎样一点一点帮孩子重塑行为认知,回归正轨。临走时,小明的父亲握住检察官的手,久久没有说话,母亲则红着眼圈一个劲的说谢谢。那一刻,室外的寒风似乎也变得温柔了。

一次依法进行的讯问,因为检察官多走了一步,多说了几句,便成了一堂亲职教育课,一场家庭修复的起点。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的温度,往往就藏在这些看似微小却至关重要的“多做一点”里。


【科普链接:什么是“亲职教育”?】

此次讯问后的“特殊环节”,正是一次标准的“亲职教育”实践。可能许多人对这个名词感到陌生,它究竟指什么呢?

亲职教育,通俗讲就是“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它并非简单的家教指导,而是一门系统的学问,旨在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其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与素养。其核心目标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

为什么需要亲职教育?

·法律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部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方,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办理案件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时,有权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即亲职教育)。

·现实有需要:许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不良行为的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护不力、亲子关系紧张、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或过分溺爱等问题。提升父母的“教育商”,对于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至关重要。

·社会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司法机关、妇联、关工委、学校、社区等都有职责在各自领域为父母提供支持、指导与服务。


亲职教育教什么?

内容广泛,主要包括:儿童权利保护理念、各年龄段身心发展特点、积极正向的沟通技巧、情绪管理(家长与孩子)、规则建立与执行力、安全教育、网络素养指导、性教育知识、如何识别与应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倾向等。


谁来进行亲职教育?

除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学校、社区等常规渠道外,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对发现监护人存在严重失职或教育方式存在明显问题的,依法责令其接受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举措。这不仅是办案的延伸,更是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推动社会治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