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中,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犹如扎根基层的坚实堡垒,默默守护着公平正义,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着检察力量。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将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2024年11月,在瓜州县检察院举行的“检护民生、我把群众当亲人”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发放仪式上,瓜州县人民检察院集中为王某、何某和李某某等7人发放了共计18.7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贴心服务,做好做实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致贫的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重点被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拓展司法救助工作思路,完善多渠道、多样化、多方位的司法救助模式,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种将检察工作延伸到群众身边的做法,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方面,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毫不懈怠。以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价值追求,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25年2月,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对戴某等46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依法出庭公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针对案件中企业正常经营与犯罪活动交织的复杂情况,围绕资金流向、账户关联等关键环节,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夯实证据链条;另一方面积极追赃挽损,竭力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古文化遗址保护也是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重要领域。自2020年以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案件线索摸排发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破城子遗址内违法架设了废弃不用的电线杆,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破城子遗址原貌恢复良好,且在前期整改完成的基础上又加固了保护围栏,重新设置了警示标语与安全责任公示牌,整改效果彻底。共计摸排汉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终结审查2件,磋商结案1件。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长城遗址保护意识、保护理念,瓜州县检察院还对长城沿线农户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向农户发放“文物法规选编”“长城保护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同时,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通报长城保护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检察履职推动多元参与,建立社会支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长城遗址保护格局,画好长城遗址保护的最大“同心圆”,以检察力量为华夏文明赓续传承筑起保护屏障。

此外,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还不断强化自身队伍建设,通过“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举措,筑牢廉洁防线,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