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完善线索统一管理,强化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干警对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学透文件内容,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推行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部门联动,保证线索质效。各业务部门牢固树立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部署,移送部门与办理部门通力协作,打破业务条线“各自为战”的局面,着力提升监督线索质效。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案件时,发现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线索,积极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审查办理,并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合作、提升检察监督合力,力争案件办理达到高质效要求。
三、发挥受案优势,密切部门协作。 在检察一体化履职过程中,案管部门担负线索移送管理的职责,履行线索接收流转职责,作为线索汇集、移送的“中枢”,案管部门充分发挥案件受理关口优势,对发现线索的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线索移送表;同时积极发挥监督服务和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各业务部门沟通协作,跟踪监督线索办理情况,提示办案人尽快移送,确保相关办案部门能够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今年以来,我院内部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均已移送相关办案部门,成案率达到100%。通过落实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实现资源共享,深挖案件监督线索,积极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