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瓜州县检察院狠抓“案-件比”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时间:2021-02-07 11:23:29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王振军 曹师义 点击数:

2020年以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主动转变工作思路,补短板、强弱项,把案件质量做为检察机关生命力,把“案-件比”做为办案的“风向标、指挥棒”,减少诉讼环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一、追求精准,把案件办到最好

让人民群众从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力求精准,把案件办成铁案。发挥员额检察官办案主力军的作用,让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精准研判,细致审查证据,把案件办到最好;提升检察官联席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研讨作用,通过不同检察官对案件的把握、判断,在案件中倾听不同的声音,排除合理怀疑,防止案件“带病起诉”;加强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决策把关作用,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集体决策,减少办案中的人为因素,防范冤假错案。通过提升案件质量,瓜州县检察捕后轻刑率、案件上诉率、撤回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刑事申诉率较往年大幅下降。

二、做到极致,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

以人民群众、当事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实际感受作为评价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因素,力争把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做到极致,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固定证据,降低因证据不足而不捕、退查、延期率;强化跟踪监督,对审查批捕的案件按照起诉的证据要求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提纲》,监督侦查机关取证,降低捕后案件的退查率;推进侦检衔接,对直接移送起诉的案件边审查边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力争在检察机关的办案期限内完成证据补强,减少不必要的一次、二次退查,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2020年瓜州县检察院案件一次退查率为5.7%,二次退查率2.4%,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在全市各院中居较低水平。

三、强化监督,降低“案-件比”

强化流程监控预警,对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进行实体监控,突出办案期限预警,对2天内到期案件进行电话提醒、跟踪催办,减少案件延期。强化司法规范检查,每月开展流程节点排查,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规范化检查,严格退查补查程序,突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专项预警,严把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关口,及时消除案件隐患、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检察官绩效考核,将“案-件比”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官绩效考核,月公开,季通报,调动检察官降低“案-件比”的积极性,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全院干警办案质效明显提升,2020年全院无一超期和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