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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丝路法治 护航千年遗产——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赴悬泉置遗址深化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交流互鉴

时间:2026-01-26 15:26:10 来源:  作者:王海蓉 点击数:

为精准对接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履职需求,从本土历史文化中汲取法治智慧,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赴悬泉置遗址开展文物保护专题交流互鉴活动。此次活动聚焦遗址内督邮署文物保护现状与《四时月令》法治内涵,深入探寻汉代治理智慧与当代检察公益诉讼的内在契合点,为提升文物保护领域履职质效筑牢实践根基。

悬泉置遗址地处河西走廊西端,坐落于瓜州县与敦煌市交界处,作为汉代官方邮驿机构的典型代表,201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丝绸之路沿线联通西域与长安的重要交通枢纽和信息传递节点,该遗址出土的2万余枚简牍及各类遗物,清晰还原了汉代邮驿制度的运作流程,是丝路文化交流的珍贵见证。

活动过程中,检察干警们首先前往遗址坞堡、马厩等遗存区域进行了实地踏勘,并重点了解了督邮署的历史沿革、功能布局及文物保存状况。督邮署作为汉代监督问责机构,印证了中国古代“以监督促履职”的治理逻辑,为当代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提供了历史参照,二者共同体现了对权力运行规范与公共利益维护的长期追求。

其次,在遗址文物解读环节,干警们着重学习了国宝级文物《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简称《四时月令》)。这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最完整的时令生态保护专项法律文书,以诏书形式明确了一年四季保护林木、动物、水土等的具体要求,蕴含着“以时禁发”“用养结合”的古老法治理念。干警们结合诏书中“毋杀胎”“毋竭川泽”等具体条款,围绕汉代生态保护规制与当代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衔接点进行了深入思考,深刻认识到这部两千年前的律法与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保护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契合,为检察机关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推动文物与生态协同保护提供了历史借鉴。

活动最后,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发国结合最高检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要求与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挖督邮署、《四时月令》等历史法治资源的当代价值,将汉代“以察促治”“顺天应时、依法保护”的治理理念融入办案实践,精准把握文物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推进路径;二是立足瓜州县丝路文物分布密集的地域特点,把交流互鉴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健全“行政+司法+社会”协同保护机制,凝聚文物保护合力。

此次交流互鉴活动实现了历史法治文化与检察履职实践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了公益诉讼干警对本土文物价值的认知和履职能力。下一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文物保护这一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既当好文物本体安全的“守护者”,又做好历史法治内涵的“挖掘者”,将古代治理智慧经法治转化,成为检察机关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养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千年丝路文脉,让历史遗产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