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提起公诉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将你的银行卡提供给王某使用?
嫌疑人: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
检察官:你已经知道你提供给王某的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为什么还要提供给他?
嫌疑人:因为王某多次帮助我,对我特别照顾,我想他就仅仅借我的银行卡使用一下,而且他还给我一定的佣金,所以我也想帮帮他。
检察官:那你的行为帮助王某了吗?
嫌疑人:没有,我们都因涉嫌犯罪被抓了。

这是检察官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在提审时的真实对话。现实生活中,别有用心的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朋友、亲戚关系,向身边熟悉的人提出借用、租用、收购银行卡的要,普通人或碍于情面,或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提供给他人使用。殊不知,你随意买卖租赁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的行为,为各种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黑灰产”。
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7月,张某为帮助网络犯罪分子“跑分”走账,向其下线王某高额收购银行账号。王某为谋取高额利益,先后向身边朋友、亲戚收购银行账号。李某等人在明知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将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利润,便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及密码提供给王某。王某再将这些银行账号提供给张某用于给网络犯罪分子“跑分”走账。经审查,王某等人提供银行账号帮助网络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六千余万元钱。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小伙伴们,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要随意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密码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极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切莫因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看懂了吗?你是在帮朋友,还是在“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