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的部署要求,瓜州县院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上探索河湖治理新模式,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河长办职能作用,构建区域协调、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新格局,着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惠民”的目标,推进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

11月10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对县域内的重要河段、水库进行了巡查,此次检查主要聚焦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在疏勒河三道沟镇段、榆林河锁阳城镇段河湖沿线,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河道情况,认真检查了乡镇河湖长巡河记录、台账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沿线河湖“清四乱”、河湖岸线管理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强调要加强河道周边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管理、加强河床清理,保证河道顺畅,规范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确保“三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瓜州县院始终把河湖“清四乱”作为一项常态化规范化工作长期坚持,对全县范围内的疏勒河、榆林河、四道沟河、五道沟河等11条河流和双塔水库、榆林河水库等15座湖库进行了有效的监管保护。
下一步,瓜州县院将持续深化“清四乱”专项行动,继续采取联合执法手段,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取得更加显著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爱护河湖健康的良好氛围,全力保护好河湖水域环境,保障河道畅通,逐渐完成老百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