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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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心结、促和解,检察为民彰显司法温度

时间:2021-07-12 10:03:17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郭婧文 点击数:

 

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一起持续了四年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案件处理得到了当事人双方以及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我死都不会搬走的!”面对着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脸色涨红,紧握拳头,说到情绪激动处,眼中满是酸楚和倔强。经过检察官耐心的开解和劝导后,李某某为检察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4年,进城务工的李某某欲以2万多元从一苗姓男子手中购买一套平房作为其居住及经营场所,双方协商后李某某先向苗某某支付了10000元,并约定待房屋全部交付后再支付尾款并办理过户手续。不料,城乡棚户区改造导致平房价格上涨,在李某某催促苗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苗某某却以该房屋系李某某租赁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返还房屋,后该请求被法院驳回。屋漏偏逢连夜雨,李某某在此期间又因意外导致腰部受,长时间的治疗使得房屋问题一拖再拖直至十年后,苗某某去世,其子苗某继承了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同时起诉李某某要求其返还房屋并支付十万元的损失赔偿。法律意识淡薄的李某某因没有任何买卖房屋的证据而最终败诉。看着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想到自己的病痛和在外地读大学的女儿,搬出这套房子就意味着一家人将无处可居,生活困顿的他心灰意冷之下,选择以不执行判决的方式对抗苗某一家,双方间隙越来越深。四年间,法院多次执行都被李某某以死相逼,矛盾逐渐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最终法院以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了解了纠纷背景和双方各自的核心诉求后,办案检察官认为,这样的案件一诉了之只会加重双方矛盾,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为了打开李某某的心扉,真正化解社会矛盾,办案检察官一边与苗某、李某某取得联系,耐心为其释法说理,通过真诚沟通,努力为双方搭建桥梁。另一方面,检察官辗转联系到县住建局负责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的工作人员,通过沟通协调为李某某一家依法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还通过李某某所在社区为其争取其它惠民政策。解决了后顾之忧的李某某终于解开心结,决定了结这段牵连了两代人的宿怨,主动搬出平房,将房屋钥匙交法院执行庭。

鉴于李某某已履行了法院判决,当事人双方矛盾化解,办案检察官组织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以及公安机关、法院代表审议了案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办案检察官的意见对李某某作不起诉。

一桩看似无解的难题就这样消匿于无形之中,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从民心出发,引导案件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利益平衡点,进而达成刑事和解的新模式,不仅为这起案件带来了圆满的结局,更是让社会各界深刻的认识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行动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温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