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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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犯罪“家”帮教 点亮回归路

时间:2021-03-10 11:52:31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郭婧文 点击数:

--瓜州县“未检三姐妹”在行动之十四


近年来,瓜州籍未成年人在外地流窜作案涉嫌犯罪人员不断增加,尤其针对外地检察机关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瓜州籍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成了难点。为了提升外地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瓜州籍未成年人的帮教实效。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对未成年人陈某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帮教。

2020年7月陈某(十五周岁)跟随他人到兰州七里河区实施了“仙人跳”的犯罪行为,涉嫌抢劫罪。考虑到陈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监护人具备监管能力,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做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如何在考察期内做好对在异地的陈某的帮教工作成了承办检察官心头的难题。对此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不远千里奔赴瓜州,与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涉案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委托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进行帮教,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针对陈某制定了帮教方案,计划在未来10个月内对陈某进行以心理疏导、法治教育为主的帮教工作,确保监督考察取得预期效果。

此次工作的展开,也是我院进一步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社会化体系的又一次探索,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异地帮教工作的展开,尤其针对瓜州籍在外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以“娘家人”的胸襟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正确回归家庭和社会,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